大樓地下室馬達沒運作,汙水從排水口倒流,淹進我們地下室,誰該負責賠償責任?

2016-03-11 2:02 pm
租屋大樓的一樓及地下室,前陣子就發生地下室廁所排水口有汙水倒流,大樓號稱前管委會的住戶(他說現在什麼人太少所以沒管委會)跟里長有來看過,說是馬達跳掉沒抽水,所以汙水淹起來,且說隔天會再找人來處理,昨晚下地下室時發現水已經淹了約十公分,床板、衣櫥、家具電器及存放地下室的材料全泡了汙水,通知房東只叫我們自行處理,當下找人抽水車來,我們自己先付錢,前管委會的住戶不在家電話也沒接,我們現在地下室無法睡覺,東西也損失慘重,該找誰賠償?若要求償需要做什麼動作?拍照存證還是要留東西給該負責賠償的人看?這幾天外宿費用也能求償嗎?東西報價是該怎麼去訂價?拜託大家幫忙,謝謝!

回答 (1)

2016-03-11 10:42 pm
若抽水機屬管委會的也已告知異常,可照相存證後列出全部實質的損失要求管委會賠償,若不賠可透過當地公所"調解委員會"或去法院解決。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34: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311060246AApqGqP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