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師傅是賣鞋的,一隻鞋進價40元,現虧本大拍賣35元。 某顧客來,以35元買了一雙鞋,給了王師傅100元假錢,王師傅沒零錢,於是找鄰居換了100元。 事後鄰居存錢過程中發現錢是假的,被銀行沒收了,王師傅又賠了鄰居100元。 請問王師傅一共虧了多少錢?

2016-03-08 1:27 pm

回答 (53)

2016-03-11 3:53 am
題目問的是 最後虧多少錢?(虧本大拍賣,就是換現金)
二隻鞋 = 一雙鞋
整個事件中,老闆少了一雙鞋,補了65元真鈔湊足一百元真鈔還鄰居
- 40 - 40 - 65 = -145
一共虧了 145 元 整
2016-03-11 5:44 am
一隻鞋進價40元,一雙鞋進價等於80元。 客人花35元(付100元假鈔)買一雙鞋,鞋子成本老闆賠付了80元【80元-0元(假鈔)=80元)。 老闆換零後,老闆找給客人65元(老闆損失65元),還剩35元。 因為假鈔,老闆賠付鄰居100元,老板損失65元【100-35(付剩)=65元】。 老闆損失總計:210元
2016-03-08 3:22 pm
105元,最後狀態時鞋子沒了虧40,65元真錢也沒了

http://i63.tinypic.com/a1l16s.png
2016-03-09 8:56 am
210
2016-03-09 1:33 pm
實際答案為145或110
鞋子成本80加上找零給騙子

但如果以第二段,以35元買了一雙鞋

這邊能解釋一雙35元價格(35)
跟以35元特價價格買了一雙鞋35加35=70

前者答案是145

後者答案變110

損益平衡 以騙子得到多少,就知道答案了

老闆,鄰居,騙子,銀行。其中銀行跟鄰居為零,剩下就兩方都數學算法了

他借來的100實際只用了65元
等於說他拿了剩下的35貼65還給鄰居而已
那債務就轉移回老闆身上


老闆損失了65跟鞋子就145了
2016-03-16 5:37 pm
「一隻40」他拿80去買一雙鞋(成本出了80)
之後客人來了拿100去換錢
他找65給客人自己收了35元(這時後他沒有拿錢出來,是拿客人的錢去換錢,又收入35元)
(成本出80元又收入35元=付出45元)
發現假鈔賠100元(付出45元+100元=-145)



所以-80+進帳的35-賠人的100=-145
2016-03-13 10:18 am
251
2016-03-08 2:40 pm
245
2016-03-14 6:25 am
樓上除了245都是錯的!

鞋子1隻40*2=80.
找錢客人=65.
賠給鄰居100.
因從頭到尾都是假錢..所以沒有任何進項.
80+65+100=245
2016-10-10 4:25 am
鞋子成本80
找零65元
賠給鄰居100
共245 有正解嗎 哈哈哈
2016-06-08 3:11 am
騙子拿走了 145 + 鄰居拿走了 100 - 剩下的 35 真錢 答案是 210
2016-04-12 2:11 pm
一隻鞋進價40一雙=80元
賣一雙35元

賠了鞋一雙80元
收了假錢100跟鄰居換了真錢100
找了客人65元
收入35元
收入35元+再貼65元=100還鄰居
老本要自己吸收假鈔100元
所以總賠:
一雙鞋80+找客人65+((收入35+貼65)還鄰居100)=245
2016-03-26 10:27 am
共245元因一雙本錢40*2=80+找零65元+100元(假鈔)所以虧損.....
2016-03-24 2:55 am
1. 80 - 35 = 45 (鞋子亏了)
2. 100 假钱=100真钱 (赔了给邻居)
3. 100假钱=65(找回真钱给顾客)
一共亏损45+100+65 = 210
2016-03-23 10:19 pm
205
2016-03-23 11:27 am
進價80元(一隻40元,一雙80元),表示先賠了80元,後來因客人付100元,找了65元,又賠了65元(等於拿沒價值的100元換了65元),最後又陪鄰居100元,所以總共賠了:80+65+100=245元
2016-03-22 1:44 am
一雙鞋80,換假錢100,找錢65,收了35真錢。
80+100+65-35=210(不知道對不對)😂
2016-03-18 8:59 am
總支出=總收入
總支出=2隻鞋進價40元*2+假錢換真鈔拿出去65+賠了鄰居100=245
總收入=假錢換真鈔找靈留下35
虧了=總支出-總收入=245-35=210
2016-03-17 12:11 pm
145
2016-03-17 10:07 am
客戶賺了 1雙鞋+65元 = 145
又還給鄰居 100
答案=40+40+65+100一共-245元
2016-03-16 5:24 pm
簡單一點 給假鈔 已經連貨 連找錢 騙取100 王老闆 又要賠償多一百 因為對鞋子 低於成本價 蝕多5元 一共205元
2016-03-16 5:19 pm
180拉
2016-03-15 7:55 pm
他進一雙要80,卻以35賣了,鞋本身已經先賠了45,找客人65.卻發現是假鈔,要多賠100…所以45+65+100=210 這樣嗎?
2016-03-14 12:40 pm
140
2016-03-14 9:16 am
還鄰居100元 ( 一隻鞋成本40元 一雙80元)某顧客給100元.但是35元才買一雙 等於還要找某顧客65元 所以成本80+找某顧客65=145 100+145=245 共損失245元
2016-03-14 5:08 am
賠鄰居100,換鈔時鄰居也給了100,所以不算賠吧!收假鈔找還的現金才算賠!「以35元買了一雙鞋」是以單價35買一雙×2=70(進價80+找30=賠110),或以買一雙才35(進價80+找65=賠145)?王師傅賠一雙鞋及找的現金!
2016-03-14 2:28 am
(1)單一計算虧損:80+65+100=245,為單一事件虧損
(2)王師傅是賣鞋的,進貨時不可能只進一雙一款
80的進貨成本僅代表那雙鞋的成本
不做單一計算損益,營業盈虧還有其它的成本費用
交易當日-借:現金100 貸:銷貨收入35 現金65
兌換當日-借:兌換貨幣損失100 貸:現金100
可看出損失增加100,現金減少65,貨物減少一雙鞋其單一成本80
現虧本大拍賣,不代表前後虧本拍賣,前後有利得時可沖虧損計算盈虧
2016-03-13 9:10 am
鞋成本40x2=-$80
換來+$100
找零-$65
賠錢-$100

共虧損$145
2016-03-13 2:45 am
105或240嗎?
2016-03-12 11:54 am
由 假鈔(0元)換得 鞋子(45元)和 找零(65元)

所以:顧客 之獲利為 ( 45 + 65 ) - 0 = 105 元

又:鄰居 與 銀行 皆無虧損

代表:{ 顧客 之獲利 }={ 師傅 之損失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師傅 損失 105 元
2016-03-12 6:04 am
1)店主經過自己手付出80鞋,找續65,賠償100,收回35(-80+-65+-100+35=210)
2016-03-11 1:47 pm
145
2016-03-11 1:15 pm
一隻鞋虧賣35 怎又賣1雙35 = ="
賣鞋虧45
找錢虧65
還錢虧65
總共虧175
2016-03-11 1:03 pm
205元
2016-03-11 8:55 am
鞋進價40給顧客了 + 65找錢給顧客 + 100賠鄰居...
總共是205..
2016-03-11 8:05 am
王師傅一共虧了一雙鞋的進價+100元=40X2+100=180元
共虧180元
2016-03-11 6:58 am
100+40*2-(100-65) = 145
2016-03-10 2:49 pm
一隻鞋進價40元 一雙80元 先賠80元 再賠假鈔損失的65元 一共賠145元
2016-03-10 2:39 pm
205元
2016-03-10 6:50 am
145
2016-03-10 1:20 am
-80-65-100 凱子賠了245
買鞋就先-80塊 賣給騙子沒賺錢 還找65 又要賠鄰居100
2016-03-10 1:08 am
成本80+假錢100-銷售收入35=145
2016-03-09 4:02 pm
140
2016-03-09 11:04 am
145
2016-03-08 3:19 pm
70
2016-03-12 11:45 am
進價成本:1隻40=1雙80 騙子給假鈔=0 (0換100=賺100 因為賠回去 所以100扣回來) 找錢:100-35=65

答案就是80+65=145
2016-03-12 5:17 am
簡單來說 一雙鞋成本80元
你今天拿了假錢換了鄰居的真錢,你是賺100$
你再找給客人65$,你實賺是35$,
後來又賠鄰居100$,80-100+65+100 = 145$
其實看算是就知道鄰居是障眼法,又拿又賠,是有差?
就你現在有零錢來算,假鈔不算錢,一隻白白送給人家又找零65$,當然虧80+65 = 145
參考: 邏輯判斷很難?
2016-03-12 3:46 am
110
2016-03-11 1:46 am
一隻鞋進價40元,顧客買了一雙,了80,找人65,又賠100,虧245沒錯。
2016-03-10 11:37 am
虧105元....把故事以交易後作為分界點....王員將假鈔100與鄰居交換真鈔100...代表某顧客是用真100元作交易...因此到這王員虧5元....交易後鄰居因假鈔要求賠償100 所以100+5=105元
2016-03-09 3:13 pm
收假錢賠100 鞋子沒收到錢賠40
一共賠140
2016-03-08 11:04 pm
40+(100-35)=105元
2016-03-10 8:25 am
1顧客.2王師傅.3鄰居.4銀行,
鞋進價40元,假的100元=0價值
損益分析
鄰居=0
銀行=0
顧客=40(鞋進價)+65(找錢)=105
王師傅=-(40(鞋進價)+65(找錢))=-105


收錄日期: 2021-04-25 17:13: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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