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警分局惡警所犯何罪?

2016-03-06 7:20 am
逃逸外勞拒臨檢 員警開五槍打中臀部

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6年3月6日 下午12:39
台北市今天(6號)凌晨驚傳槍響,員警在辛亥路執行臨檢勤務時,一名年約40歲外勞配合臨檢,不過神情怪異,下車後還心虛推開警察逃跑,當時氣氛相當緊張,員警開了五槍,造成逃逸外勞臀部中彈,送醫沒有生命危險,警方表示,這名越南籍男子是在2011年申請來台工作,不過卻在2013年逃逸,經雇主通報行蹤不明。(林麗玉報導)

原來只要是東南亞外勞徒步徒手逃跑就可以從背後連開五槍

失敬失敬

回答 (2)

只要警察依法臨檢,你不配合又想逃跑,
警察就有權實施強制力,這樣還要解釋嗎?
2016-03-06 11:13 pm
這題答案不一定

因為誰規定開五槍就一定要都命中

新聞可沒有這樣寫

又無法判斷當時是否需要開槍

但警察本來就有逮捕犯人之權利

所以 請不要單以新聞批評某些人

因為非當場狀況目擊 誰知道現場狀況為何

敢說 從以前到現在新聞都是正確的?


收錄日期: 2021-04-24 23: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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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305232042AASk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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