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內容冗長,重點在後面提問。
去年9月中旬我在上班時騎機車到了我們公務機關的大門內的花圃,因前方有車,我還暫停等前方車前進一些才再前進,沒想到前方車突然急速倒車撞倒我。當時因感到傷勢不嚴重,且精神有些恍惚,所以對方說要急著移車,我也答應了。車禍時有同事目睹,對方說會負責醫藥費,隔壁醫院,只做手腕X光,左膝流血敷藥包紮再開止痛消炎藥便結束。主管建議我趕快再去別家大醫院看診。中午同事建議我去備案陪我去附近警局做了登記,警局說無法備案又說不在馬路上,不歸交通大隊管轄,只做登錄。
當天下午左手手臂整隻腫起來,晚上右小腿腫起來,發現一塊大瘀青,背疼。隔天連腳底都腫起來,足底感到麻。在家休息四天後上班,隔週又去醫院申請診斷證明,證明上只寫手腿背挫摥。同事建議看中醫,也同時去西醫(台北市立聯醫)。 骨科做X光給了藥,推薦看復健科。左手臂漸漸減疼,右小腿及足也漸消腫,但足底麻感不見減輕,腿、手、胸、臉也麻。
11月,手臂大多已經不疼,只剩手肘還疼。我反而覺得身體麻比較應重視。骨科說右小腿最早瘀青那一塊出現肌肉纖維化,做了超音波,發現有瘀血。
12月,再看復健科時,建議我去看神經內科。神經內科要求我住院檢查,查出椎間盤突出。
2月,足底麻,手胸臉麻感更強,小腿麻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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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曾經請教過我的機車險業務員(富邦),她說不要急著合解,她自己本身也有車禍經驗,一年才和保險公司和解。 她說她不喜歡和肇事者談,而是直接和自己工作的保險公司談和解。
她建議我列表要求理賠項目, 同事建議馬上談和解,但我因為麻感找不出來原因而沒有馬上談。
後來業務員幫我查了肇事者(我所服務行政機關的外聘黑頭車司機)的公司也是投保富邦, 我詢問業務員有哪些求償項目,精神賠償金如何計算,她避而不答還告訴我找肇事者談理賠。
常請假看診並不方便,現在停了工作,專門治療,但眼見半年快到了,半年是車禍提供最後期限,從車禍到現在,除了當初去警察局登記時,警察要我聯絡肇事者時,他就順便問了一句狀況如何?我說還待檢察。之後就不聞不問,直到4個多月後,我聯絡司機,想先出險,結果司機還要我計算多少錢,我說不是將醫療費收據交給保險公司就好了,司機說如果錢少就自己付就好,才向我要手機號碼,司機以為只有外傷而已,沒多少錢,但我和他說會麻,他沒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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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
1.肇事者(司機)倒車撞到我,責任歸屬是否完全歸於肇事者。(有影像,有目擊者)
2.如何向肇事者談理賠
3.賠償項目有哪些?
4.精神賠償金如何計算?
5.申請理賠到得到理賠須費時多久?
6.是否一定得在半年內處理賠償,因為提告只能在半年以內,那為什麼業務說她一年才提賠償。
7.找民意代表或立委法律諮詢服務好嗎?
8.請假去看診,可以請賠嗎?是用月薪除以30嗎?
9.以加班補休的時間去看診,是用加班費計算還是月薪除以30
10.目前停止工作這段時間,損失月薪是否能申請理賠呢?
11.若恐理賠未及於半年內得到,是否應直接提告?
12.若要提告應該準備什麼?7天內來得及準備嗎?
13.身體多處麻電難受,愈來愈多位置感到麻,真的很煩啊!
我也想說等到完全治療好再說,但又怕拿不到理賠?又想說和肇事者順利處理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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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請各位大大告訴我,拜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