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拿了東西沒付錢,因為很熟了,但後續避不見面,這算侵占嗎??還是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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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拿了東西沒付錢,因為很熟了,但後續避不見面,這算侵占嗎??→絕對不算詐欺,但算不算侵占,要看他有沒有犯意,若僅是端存忘了付錢,就離開了,作多僅有民事的債務不履行責任,但若早已盤算要以此此法佔有標的物,那當然是侵占,所以一切的結果端看如何舉證!
請問拿了東西沒付錢,因為很熟了,但後續避不見面,這算侵占嗎??還是詐欺? <<<不算侵占 也不算詐欺
因為很熟 所以她跟你買東西 拿了東西 你讓他欠帳 她沒有還 只是一般民事債務不履行 跟侵占 詐欺 一點關係都沒有
侵占+詐欺=若是你情我原就難說....就看雙方當時口頭說話等等義思
收錄日期: 2021-04-27 21: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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