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有跟前男友生一個女兒,我們並沒有結婚就分手,女兒歸我監護,但是不久前耳朵聽到人家來要孩子,我猜測是卡公媽,但是不知道要怎麼處理,請教各位一下。。。?

2016-02-13 3:17 am

回答 (1)

2016-02-13 8:03 am
1.將妳的女兒,改從母姓,
到妳的父母親的靈前上香告知。

2.改從母姓,再去妳住家的土地公廟,拜拜,
告知妳和妳的女兒,現在的住址。

3.如果,男方的公媽,還有再來,
就去土地公廟,求一個平安符,放在家中,掛在牆上。
2016-02-13 3:29 am
你是母親,最具撫養孩子的法律地位.而孩子又多年來由你監護,男友未盡父親之責,所以在法律上他實在無權要回孩子,因此,你不必理會他,若案件送交法庭處理,無論他委託那一位的名律師,也必輸官司.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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