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 做詐騙集團的車手 被抓 開完庭就出來了 都認了 他做車手的時候 是 一個騙 一個領錢 我朋友是去領錢那個 做的期間都只有兩個人 可是都被抓的時候蹦出很多人 他都不認識那些好像都是在他沒做車手的時候 去幫她做的人 這能算集團嗎 初犯有回改的心 有辦法拼緩刑或饒動服務嗎?
回答 (3)
我會問是不是算集團是因為 他早就沒做 後面幫她做的人很多 然後一次被抓 全部都不認識 可是他做的時候只有兩個人 他的被害人大概十幾個 二十個以內 每個被害人 被他面幾千元
1.算
2.如何判決 要看法官
至於法官會不會給緩刑 或執行科檢察官准不准易服社會勞動等等
要看當事人之前的紀錄 甚或案件多寡等等 這不是光憑這樣就可以預估的
一、依我國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罪,會加重處罰;至於共同犯罪,是指彼此間有共同犯罪的意思,以及犯罪行為的分擔;
二、如果有悔過,法院是有可能判處緩刑。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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