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在高速公路行車當中 遇到掉落物 閃避不及撞上去 車子有損壞 有報案受害者不只一台車
還有其他車 肇事車有找到 公司貨車
車子到保養廠 先估價(原廠) 基本上估價單的明細是沒問題 但對方覺得價錢太高 跟保養廠喬不龍
我們就沒介入 讓他們自已喬價錢 之後一個星期 沒下文 我又打電話去問 下午 對方公司法務 打電來說
公司最多賠6萬 保養廠估價11萬 叫我們到外面保養廠換零件不要全部換新的 我說換舊得我沒保障
請問 ~ 這樣能跟他們 求償那些條件 車主做臨時工 本來只是要他們趕快把車子修好就可以
但他們的態度~處理方式 超敷衍有點不理我們 都是我主動聯絡他們
還有 這個事件 對方的保險公司 是不理賠的 是對方公司要自行負擔 沒撞車是物品掉落 造成後方車子損壞
現在我們想要先付維修費 車子要先修好 之後要告他們給法官判 這樣我們以維修費11萬來算 通常法官會判對方賠多少
因為保養廠說 怕我們先維修再告 怕判賠太少我們會虧錢 說財團的律師會有辦法 讓我們拿到很少錢
重點>>>>> 我們完全沒肇則問題
請問高手們 遇到這樣要怎麼 要怎麼處理 對我們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