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3乾女兒常翹家翹課,爸媽說要送她去觀護學校,於是叫我幫她,我收留她約20日,她媽告我略誘,已開過偵查庭,後續我該如何?
回答 (6)
乾女兒之父母叫你幫她,沒叫你收留她, 你卻自作主張收留他,當然會告你了!
13歲是未成年,還在監護權控制下,沒她父母的同意書就是犯法,不能撤消。
如果沒有侵犯她,你可無罪釋放,如果侵犯她了,除了總統特赦,沒有人能幫你。
趁現在競選期間,蔡英文需要你的一票,去求她看看能否幫忙,沒有第二條路可走。
後續就看板大為何不通知對方父母 如此而已
然後去跟對方父母爭取和解 看是否能減輕刑責
板大若已成年 不客氣的說一句
板大認為幫助一個未成年人不倒入正軌 是對的嗎?
就算家庭有問題 也應該是幫忙通知社福單位 而不是幫助未成年人躲避一切
很嚴重 這是公訴罪
如果你有性交猥褻 就鐵定要坐牢了~
如果沒有性交猥褻 還有解 趕快跟對方和解 爭取緩刑~ 否則... 你知道的.....
刑法 第 241 條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乾女兒之父母既然叫你幫他,有沒有說怎麼幫?有叫你收留他嗎?
如果其父母沒有叫你收留他,而你卻自作主張收留他,其父母當然會告你略誘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41: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102204841AAjaiuC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