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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世紀中葉開始,在列強侵略中國的刀光劍影之中,香港地區逐步被英國割佔和租借,1842年,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中英《南京條約》,正式割讓香港島;1843年,維多利亞女王頒布了《英王制誥》,宣布設置「香港殖民地」。1860年,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中英《北京條約》,割讓九龍。英國國王指派的香港總督成為香港的最高統治者,大權獨攬。
香港缺乏天然資源,但地理位置優越,英國人佔領香港以後,宣布香港為自由港,銳意將香港發展成為遠東重要的轉口港。1900年,由香港轉運進口的貨物佔中國全部進口貨物的40%。同年,進出香港的船隻噸位達到1,402萬多噸,15年內增加了1倍。
英國殖民統治下,聚居於香港的英國人有著優厚的待遇。但是,由於香港是自由港,殖民政府採取了許多有利於商業發展的管理方法,加上中國內地不斷出現社會動盪,歷來吸引許多華商和手工業者來港謀生。這批擁有大量資金的華商逐步成為一股不容忽視的社會力量。1881年6月3日,港督軒尼詩曾對立法局議員說:「香港稅收『華人所輸,十居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