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不能解決問題,鬼隨處都是,我們要的是上帝的保護,因為只有上帝才能勝過魔鬼。先分享一些見證;有一基督徒家庭,在戰亂時逃難至一個地方,需要棲身之所,但除了一間鬼屋之外,別無選擇。他們同心合意祈求天父的憐憫和保護,什麼鬼都沒有出現過。又說另一發生在本人身上的事,就是每晚睡著前,一閉上眼睛就有很多奇怪的面孔出現,張開眼睛就不見了。然而,我一樣睡得着,就沒有理會,最近我才想到底是什麼一回事,是魔鬼嗎?於是奉耶穌的名趕鬼,至今就沒有再出現了。
可16: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有時天父容許魔鬼的顯現,是為要操練我們的信心。鬼被趕出是耶穌給信的人的證據之一,證明他們所信的就是耶穌的福音。可惜今日很多人信錯了,隨著他們的不是耶穌的神跡,而是鬼跡。我是認真在答你的,如果你不認真要成為信的人,無論你搬去那裡,都是魔鬼要吞吃的人。
彼前5:8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不要放棄對天父的信心,只不過要重新認識和學習。天父的認許是真實的,祂也是公義的,不能以有罪當為無罪,是罪使我們的祈禱達不到施恩的寶座前。先看寶貴的應許。。。
可9:23 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弗1:19 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很多時,以為自己是信耶穌的人,只因他們是教會的一份子,他們信的並不是耶穌的話(聖經),而是人的遺傳教義而已。那些東西若是違背聖經的話,我們信的就不是耶穌,而是模仿耶穌的偶像吧了。模仿就是有些地方像耶穌,有些地方又不像。你說自己曾'認罪悔改決志歸主',那是很好的,問題是你認了什麼罪,悔改就是不再犯那些罪。那你知道聖經說的罪是什麼嗎!
約壹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律法就是上帝親手寫在石板上的十誡。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如果真的要明白真理,可到這裡觀看'十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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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陶醉於人的關心,彼得也曾很關心耶穌,但卻不是上帝的意思,所以耶穌說。。。
太16:23 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最後給你的祝福是:
賽55:6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
賽65:1 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裏!我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