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媽媽不識字,他請我爸爸和叔叔做見證預立遺囑說要把財產給我,可是她沒簽名(因為不識字),後面年月日也沒填,請問這遺囑有效嗎?我可以直接拿這張遺囑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嗎?

2015-12-21 3:57 pm

回答 (5)

2015-12-22 12:48 am
✔ 最佳答案
愚見供參…

版主的母親不識字,所以遺囑內容一定不是她寫的!
就題目的隻字片語來看,怎麼看都認定這是份無效的遺囑!

版主母親除了可選公證遺囑外,其它適用的方式,是民法上的代筆遺囑或口授遺囑
民法1194:
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民法1195:
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依左列方式之一為口授遺囑:
一、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該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
二、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並口述遺囑意旨、遺囑人姓名及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之為真正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同行簽名。

此外,口授遺囑還有三個月時效的問題(因為是在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適用)

當然,這兩種最重要的就是:見證人!
見證人在法律上有規定,下列幾種人不能是見證人

民法1198:
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
一、未成年人。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三、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四、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而版主的父親與版主的關係,就是直系血親。
因此,他不能是版主母親的遺囑見證人(變成只剩叔叔一個見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

其實版主應該說明母親的繼承系統表。
如果只有版主父親及版主,那根本不用那麼麻煩。
2015-12-24 3:57 pm
所謂公證遺囑,簡言之,即經公證人公證之遺囑。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規定,
公證遺囑須具備下列要件:
(一)須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又依民法第一千百九十八條規定,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未成年人;禁治產人;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二)須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
(三)須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
(四)須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
  又公證人是法院所屬的公務員以及民間公證人,其所作成的文書即是公文書。在各地法院都設有公證處及民間公證人事務所,關於遺囑公證事宜只要找法院公證處及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詢問即可。遺囑人行動不便,亦可請公証人到指定之地方作公證遺囑,只須支付公證人之出差費用即可。須注意的是,記得帶見證人一起去,以免多跑一趟。
2015-12-22 1:08 am
既然要給你,而且所有權人-媽媽還活著就直接過戶給你即可,跟本不必經過其它人同意,但要記得需負責以後老人家至山上的所有責任,不要厚臉皮的要求大家分攤,除非老人家給你的,因照顧他們已全部花畢,但大都會全部扛下(若有多餘出來的你會拿出來分給他們嗎?)
2015-12-22 12:42 am
無效 不可以

因為題目沒寫 母親過世沒
2015-12-22 12:35 am
我的媽媽不識字,他請我爸爸和叔叔做見證預立遺囑說要把財產給我,可是她沒簽名(因為不識字),後面年月日也沒填,請問這遺囑有效嗎?我可以直接拿這張遺囑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嗎?→那你媽不識字是採用何種遺囑方式,依民法不同的遺囑方是各有不同的生效要件,所以須先查清楚遺囑的生效要件,否則常白忙一場。若其他繼承人沒意見,怎麼弄都行,但捼其他繼承人有意見時此份遺囑根本無效,無效原因:1.本人未簽名;2.未壓日期。內文可不是本人書寫,但簽名絕對需本人且依定須有本人之簽名。不識字可按耐指印啊。日期可請在旁見證的見證人書寫阿。
遺囑方式我就約略的註列在下方,讓你參考。依我國民法之規定,我國遺囑有5大方式:
1.字書遺囑:全文及日期需遺囑人親自書寫並須有2位見證人證明。
2.代筆遺囑:須有見證人3人,由遺囑人口數遺囑內容並註記年月日,由見證人其中1人代筆,代筆完成,由見證人向遺囑人為朗讀,再經由遺囑人簽名。
3.密封遺囑:須有見證人2人以上,遺囑完成後須於每頁蓋立騎縫章並註記年月日及由遺囑人簽名或按奈指印,並將遺囑密封。
4.口述遺囑:由遺囑人親自口述,並由1位見證人筆記及由遺囑人簽名火按奈指印並經2位以上見證人見證,但此項遺囑方式,僅限生命危急來不及以他種方式為遺囑時,且於遺囑完成後3個月內未生效,則遺囑失效。
5.公證遺囑:遺囑於公證人面前作成,且須證人2人以上見證,並經遺囑人簽名或按奈指印。
那要證明有見證人之見證,見證人亦應於見證人欄位簽名以資證明。
2015-12-21 4:11 pm
沒有完整並公證遺囑本來就不成立, 若大家認同, 有沒有遺囑都不重要, 若有異議,沒有你媽親自簽名,也沒填完整, 公證,若就算簽好, 母親是否行為人或有失憶或身體不適? 並無法律效用。
真正想給你, 一般為了避免遺產稅, 在生前會過戶,且要避開紛爭, 應在所有有繼承權關係人前,公佈, 非只在少數人面前。
配偶拿一半, 你爸同意?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13: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221075755AAL3X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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