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可以自己決定所以事情嗎?

2015-12-13 4:04 am

回答 (2)

2015-12-13 7:39 am
  「你必須是這樣的人」這種命令不只來自父母,也來自「社會」或是「輿論」。尤其對年輕人來說,社會將成為一種擋在他們面前的無言壓力。
  某次搭新幹線時,坐在身旁的一名年輕人對我說:「大人總是叫我適應社會,但是,這麼做我就跟死了沒什麼兩樣。我該怎麼辦才好呢?」
  人不是獨自一個人生活,而是活在社會當中,因此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也可說是莫可奈何。
  過去曾有一段時間,大家普遍認為「個人」是「為了社會而存在的」。據說希臘強盜普克拉提斯會讓抓來的旅人睡在自己的床上,如果旅人的身體比床短,他就硬是把旅人拉長;如果身體比床長,他就把超出床外的部分切斷,將旅人殺死。
  然而,現在這個時代,很少人能毫不遲疑接受「個人為了社會而存在」這種說法吧?阿德勒也不贊成強迫個人勉強適應名為「社會」的這張床。
  即使如此,我們還是會像這個年輕人一樣,覺得自己被要求必須適應這個社會,我想不少人也有被強迫的感覺。但是如果我們想要活出不屬於他人、而是自己的人生,或許這種被強迫的感覺就無法避免。但我認為,回過頭來問自己,是否因為社會無言的壓力,而使你無法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這點非常重要。
  如果有人問我:「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真的好嗎?」(雖然我也不知道有沒有人問這種問題)我應該會回答:「雖然我不知道好不好,但這是自己的人生,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又何妨?」沒有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是為了滿足他人的期望。
  即使有人不講道理地干涉我們的人生,我們也能拒絕這樣的疲勞轟炸,就算干涉我們的是父母也一樣。我在年輕時教過一個高中生,某天對想要為他做人生決定的父親說:「這是我的人生,請讓我自己決定。」即使到了現在,我依然不時想起這句話。
參考: 岸見一郎著,林詠純譯,〈第二章、這樣面對自己才能獲得幸福〉,《其實你不必為了別人改變自己-一定可以實現的阿德勒勇氣心理學》,(台北:木馬文化,2015),頁49-50。
2015-12-13 4:10 am
當然可以,18歲法律上已成年,殺人放火要填命。


收錄日期: 2021-04-30 2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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