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民事打贏賠償官司,拿法院的判決書每天去(乙)債務人家討債,(乙)報警的話(甲)這樣有罪嗎?
回答 (2)
這要看怎樣討債 不是板大光這樣敘述就可以判斷
甲可以每天舉牌 再乙家門口
甲也可以找人上門威脅等等
前者就沒有犯法 後者當然有
所以板大要說明 如何討債
況且 判決書 若未確定 也沒有必要理會
所以板大要詳述相關過程 才能判斷
甲只有1個人去乙那邊
沒有做脅迫的事時
警察是不管的
要告甚麼都可以,只是能否構成起訴要件?
一般債權債務糾紛,警察不會管,除非有強暴脅迫情事發生。否則警察妨礙債權行使,有可能涉及民事責任。
換言之,除非有強暴脅迫情事發生,不然警察不會管的。
不過應取得確定判決書後(不是一般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才有效果。
收錄日期: 2021-04-24 08: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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