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靠近下班時間喝了啤酒=上班時間偷喝酒=廢弛職務=該死。
下班開公司貨車 失控打滑 造成翻車 波及路上3台車輛 我同事也因為沒繫安全帶 飛了出去 造成腿部骨折 我的酒測值0.31 =公共危險罪=判刑=關到死。
我現在想問後續責任 公司道義上 法律上要幫我負擔多少啊 →不用阿,你自己違法,公司為何需幫你負擔賠償責任,就算你沒偷喝酒是正常在執行職務,依民法規定:受雇人因執行職務所造成之侵權行為,雇用人與受雇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這不是說公司需幫你賠,而是要讓被侵權人有較大之求償機會,因還有下半段:雇用人賠償後可向行為人求償。所以實質上還是行為人負責賠償。
民法§188條,規定如下: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
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我同事的部分 我又因該如何負擔→全賠阿,除需賠償相對人之損傷還需賠償公司汽車維修費及因此所造成之損失〈譬如說:因缺貨車送貨遂請貨運行代送之運費〉。
我有觸及過失傷人嗎?→當然阿,你犯了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