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公司,是位於紅磡的晉興珍珠有限公司,九月份珠寶展的前夕,我們每天都很忙,每天都由早上工作至夜深,但是公司沒有任何加班津貼,在珠寶展舉行前的那一個星期日,公司更要求我加班工作,但假期回來工作了一整天,公司沒有補回一天假期亦沒有補回一天薪金給我們,這樣公司是否觸犯勞工法例?

2015-12-05 4:43 am

回答 (2)

2016-01-27 8:08 pm
真的! 現在那們競爭的社會

有的當舖都掛羊頭賣狗肉 還沒借都講得很好聽

借了之後 難商量 難溝通 被綁住的感覺

其實我也遇到很多那種當舖

自從我找到了 中壢仁寶當舖 之後 那種感覺完全不見

覺得 仁寶當舖 跟那些當舖 完全不同

完全不必看人臉色 就跟去銀行的感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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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被騙的感覺 店長 人非常親切 好商量

真心推薦 中壢仁寶當舖 本人親身經歷

也可以上網搜尋看看 風評超好 超多人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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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5 5:23 am
我想應該至少有觸犯兩條勞基法,
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班需給加班費,
勞基法第30條規定,每日加班時數不得超過2小時,每周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
你可以影印你的上班時間跟薪資單去找有法律背景的詳談,
應該有很大的機會可以獲得補償。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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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204204318AAIDK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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