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上述的同一性也同樣存於具有很不同的意義的很不同的語句之上。比如到給(1)作為情境特點的,對『謝謝,不要咖啡了』也經常同樣可以適用;給(2)作情境特點的也同樣可以關聯到『把我那撕破了襯衫給我』之上。
第二, 以上考慮的還是些有利的例子。對於論及與說話時的情境遙遙無關的事態的那些陳述語句,我們就極難找出任何共通的特色,或至少任何對一個語句的意義有著重要性的特色。例如:
裁軍會議瀕於破裂
莫扎特在二十五歲時寫了「伊荳梅尼歐」
斷言後項(affirming the consequent)造成了一個謬誤論證
這些語句,每一個都可以在很不同的情境中加以說出,而且那些情境彼此之間很少或幾無相涉。(4)與(5)有時間限制,而(6)是一七八一年之後才有人怎麼說的。然而這一類的同一性,顯然完全不足以用來分辨這些語句,與許多其他具有極不相同意義的語句。
進入紅色警戒
201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WC8J93prJ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