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一個學校工程 在施工期間已經發現工程實際數量與原設計數量不符 差非常多 向校長告知要申請追加工程後 校長卻要我想清楚 然後開始對工程百般刁難 我發出追加公文校方也沒回函 事後再發文請學校回函 學校仍置之不理 經查詢後說公文已經消掉並說我們無權追加 我想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2015-11-18 7:28 am

回答 (1)

2015-11-18 10:15 am
看合約內容,若合約內有寫工作(帶料)細項、數量及單價及合計總價,非統包價工程內容只1條細項(包山包海包到完),上法院絕對可要回公道,但保證該工程一定無法驗收(工程缺失很容意挑毛病,施做者將疲於奔命),利害得失要細算一下。
應是平常公關做不好。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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