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老婆離家約4 年 期間一直吵協議離婚我不理睬 近期她去訴離 理由是我偶爾暴力及無法跟我家人相處 精神壓力睡不好還有個性不合 但事證皆無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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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上帝設立的制度,是一男一女的終生結合,是維繫社會道德的要素,同時,也是很複雜的相處之道。
創2:7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成人形,把生氣吹進他的鼻孔裏,那人就成了有生命的活人,名叫亞當。
22 然後,耶和華 神用從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了一個女人,帶她到那人面前。
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她當稱為女人,因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當亞當初見夏娃時,馬上就認出她是自己的一部分。是上帝配合的婚姻,必然也是那樣,男的像是找到自己失去的部分,女的也像是找到自己的主體。如此,山盟海誓才有意思。
林前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合宜之分包括了一切相處之道,要學習的事很多。舉一個例,結婚之後仍需要培養感情,感情不會自然遞增的,卻是不進則退,很多夫婦縱然仍住在一起,卻如陌路人,就是感情的戶口已完全透支。
你的妻子可以離開四年,表示徹底失望。要挽回這婚姻,按人的做法,就是平心靜氣地交談,看看是否還有回轉的可能。按上帝的能力,就沒有不能的事。
參考: Bible
收錄日期: 2021-04-30 20:34: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108233247AAXa8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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