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您好:
保險契約的撤銷權是一種有相對人的「形成權」
只要權力行使者(要保人)以"書面"方式做意思表示,相對人(保險公司)就無法拒絕,並需退還原保費
而若是業務員有故意推延行為
您可直接至郵局填寫存證信函
內容寫上您個人資料、保單號碼,並表明行使您的契約撤銷權,於此書面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
或是直接向業務員表明
保管保單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之1條第15項:
『挪用款項或代要保人保管保單及印鑑。』
若檢舉的話則按其情節輕重,可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我想他的動作會快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