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父母配偶子女,有兄弟姊妹,是否可立遺囑將遺產指定捐贈社會公益機構?

2015-11-02 9:26 pm
更新1:

實際案例,有一個人擁有房子以及存款共計約$1000萬,只有兄弟二個繼承人,請問遺囑內容兄弟二人之特留份之比例,或實際約應繼承多少金額?其餘指定捐贈社會公益之金額為多少?

回答 (4)

2015-11-03 3:26 am
就算無父母配偶子女,有兄弟姊妹,只要是個人的意願,都可立遺囑將遺產指定捐贈社會公益機構或任何人。
2015-11-03 12:50 am
愚見供參…

請直接與要贈與的單位,簽定死前贈與同意書~~~
讓捐贈的效力是發生在生前的最後一刻,
而不是像遺囑一樣是生效在死亡之後。

沒有遺囑,自然就沒有特留分可言。

更新:
有一個人擁有房子以及存款共計約$1000萬,只有兄弟二個繼承人,請問遺囑內容兄弟二人之特留份之比例,或實際約應繼承多少金額?其餘指定捐贈社會公益之金額為多少?

繼承人只有兩個兄弟姊妹,那兩個兄弟姊妹的應繼分就是各為1/2(即500萬)
利用遺囑方式,每個人的法定特留分,同為應繼分的1/3(即500/3=166.66萬)

換言之,1000萬的2/6是要分給兩人的特留分,剩下的4/6才是法律允許可以自由遺贈的。
兩者最大的差別就是……多少錢算是遺產??
生前送人的…不算遺產
死後分送的…才是遺產。

但如果假設採死前贈與980萬,那遺產就會變成僅剩20萬。
2015-11-02 10:34 pm
可以

但兄弟姊妹 還是可以要求特留分

民法1138.1187.1223條 參照
2015-11-19 2:41 pm
《人生字典》世代交替!遺產帶來的困擾-[是非篇-4]全文網路免費公開
2015-11-16 7:54 am
可以,但無法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

收錄日期: 2021-04-27 20:13: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102132647AA0YV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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