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盡扶養責任是否可告他們?

2015-10-28 6:37 am
有一位身心障礙的女生今年23歲父母在她出生五個月後就離婚了 從小就被父母遺棄丟給爺爺奶奶扶養長大 他的父母在這23年未盡過父母該有的責任也從來從來不管她死活也從來未曾提供她任何的生活費用與醫療費用各自過他們的生活 23年至今她的生活費用與小時候的醫療費用一直都由爺爺奶奶的退休金與他自己的身障津貼再維持的 因女生她是極重度身心障礙[腦瘤壓迫身經]無法自己踏入社會工作鑽錢 也因而爺爺奶奶年紀大了無法繼續照顧與提供這位身障女生 若是想告他的父母從未進過扶養責任要求他的父母每個月提拱她生活費用是否能夠告的成

回答 (2)

2015-10-28 1:24 pm
不太容易勝訴

建議找一些身障的組織,去那邊工作會比較容易一點
2015-10-28 7:08 am
大家要明白 ! 冤冤相 [ 告 ] 何時了呢?

試細想,當初他們沒有能力才會遺棄給老爺和奶奶照顧,

就算比你告得入,怕且都因為無錢交堂費,坐錢債監,

問題依然解決不了的,反然還把問題增加更大的程度,

這是我行商多年的分析 !


當務之急,甚麼都不要管,去社會福利會求助、資詢,

才作下一步的打算吧 ! 病都醫唔好,走去增加問題 !

未免太自尋煩路,等同走去掘頭路又何分別呢 !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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