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獨立的好處和壞處?
司法獨立固然有其好處,但好像也有不好的地方
例如在和福利政策相關的案子上,法官憑一己看法所下的判決可能會對當地民生有莫大影響,我認為這時也需要有一定程度的行政主導
想問有沒有一種比較兩全其美的體制?
回答 (2)
司法/立法/行政 謂之三權,本該獨立...
仁兄的問題...是司法判決,導致民生問題..
司法本就無需考量民生問題..
因為要考量民生問題..是立法部門..
因為立法部門依據多數人的福利及共識制定法律條文
行政部門依據立法部門的法律條文進行執行...
而司法部門依據立法部門的法律條文進行監督,
故謂之三權分立...
如果今天真因司法判決(不考量誤判或因個人私利故意違背良心判決)
導致民生受害..
那問題不在於行政及司法..
而是在於立法部門...
故司法..仍不該由行政介入..
官官相護文化要在台灣被改變很難。
民間私人企業也相當嚴重。
我想個幾天再告訴你。
收錄日期: 2021-04-18 13:57: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027073231AARXaLq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