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有一個小孩今年15歲,我想知道如果他死亡(現在又生病變的很瘦)孩子的監護權會歸誰?孩子的母親在小孩出生沒多久就過世,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過世,伯.叔也沒住在一起甚至還找不到人,舅.姨跟父親的關係也不是很好,如果他與現在的同居人結婚,小孩的監護權是否歸現在的同居人呢?

2015-10-25 6:25 am

回答 (2)

2015-10-25 9:35 am
孩子的監護權會歸誰?

民法
第 1093 條
最後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父或母,得以遺囑指定監
護人。
前項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應於知悉其為監護人後十五日內,將姓名、住所
報告法院;其遺囑未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者,並應申請當地直轄市
、縣(市)政府指派人員會同開具財產清冊。
於前項期限內,監護人未向法院報告者,視為拒絕就職。
第 1094 條
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
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
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前項監護人,應於知悉其為監護人後十五日內,將姓名、住所報告法院,
並應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指派人員會同開具財產清冊。
未能依第一項之順序定其監護人時,法院得依未成年子女、四親等內之親
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
益,就其三親等旁系血親尊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
人選定為監護人,並得指定監護之方法。
法院依前項選定監護人或依第一千一百零六條及第一千一百零六條之一另
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未成年人無第一項之監護人,於法院依第三項為其選定確定前,由當地社
會福利主管機關為其監護人。

如果他與現在的同居人結婚,小孩的監護權是否歸現在的同居人呢?

不會
結婚沒收養只是姻親不是養母
2015-10-25 11:47 pm
那要看同居人 是否有收養該小孩

若無 不一定為同居人監護

若有 就一定是

若無 就要看法院如何裁定 這要看小孩意願

光這樣很難判斷
2016-01-15 12:43 am
國人平均壽命越來越長,擔心的不是走的太早,而是活的太久的醫療費用問題

根據衛生署健保局公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

國人所繳健保費每100元就有27元是幫助重大傷病患者的就醫需要

癌症一直都蟬聯國人的十大死因第一位

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價格非常的昂貴

一旦進行治療,藥費動輒數十萬或者上百萬不止

當明知道有藥可用來治療,卻不符合健保給付的標準

就陷入了該不該救的兩難之中…

提早為自己做準備,可以避免突然發生時的手足無措



在你最需要的時候,助你一臂之力

按此免費索取資料



http://adf.ly/19V3u2



















































































































































































































































































































































































































































































































----------------------------------------

收錄日期: 2021-04-11 21:14: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024222543AABQJxP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