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住所在桃園)、乙(住所在新竹縣)、丙(住所在苗栗縣)三人,在臺中市對丁(住所在苗栗縣)共同 實施侵權行為,丁以甲、乙、丙三人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對此訴訟,何法院有管轄權?

2015-10-22 5: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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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住所在桃園)、乙(住所在新竹縣)、丙(住所在苗栗縣)三人,在臺中市對丁(住所在苗栗縣)共同 實施侵權行為,丁以甲、乙、丙三人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對此訴訟,何法院有管轄權? A僅臺中地方法院有管轄權B僅苗栗地方法院有管轄權 C桃園、新竹及苗栗三個地方法院均有管轄權D桃園、新竹、苗栗及臺中四個地方法院均有管轄權

回答 (1)

2015-10-23 12:12 am
台中市(案發地)
2015-10-22 10:36 am
要看他當初是到那裏報的案就知道了。

收錄日期: 2021-05-04 02:01: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021210212AApyz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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