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要離婚 丈夫在還沒結婚前擁有的財產裡婚後需要分給老婆嗎? 那老婆如果請律師律師可以查封丈夫名下所有財產嗎?

2015-10-10 2:22 pm

回答 (2)

2015-10-13 6:44 am
婚前財產除非有辦理合併, 不然都是屬於個人所有
請律師不能查封, 只能聲請假扣押, 但是實務上來說, 很難讓法院獲準, 而且要拿出約1/3的擔保金
2015-10-11 3:13 am
請參考下面網頁^^

(1)老公出錢買的房子但是登記老婆的名字,請問離婚後房子屬於誰的?
http://www.chuangyi.com.tw/law/QA.asp?Q1no=39&type=a&C1no=2&Qno=18

(2)民國74年6月4日以前結婚的夫妻是否適用現行的夫妻法定財產制(有剩餘財產分配權的夫妻財產分別制)
http://www.chuangyi.com.tw/law/QA.asp?Q1no=40&type=a&C1no=6&Qno=19

(3)該不該辦夫妻財產分開登記
http://www.chuangyi.com.tw/law/QA.asp?Q1no=37&type=a&C1no=6&Qno=19
2015-10-11 1:43 am
如果能證明為婚前財產 當然不需要分給另一半

至於查封 是法律行為

老婆 可以請律師 代為提出假扣押 甚或假執行

但查封這兩個字 只有法院可做

收錄日期: 2021-04-18 00:22: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010062259AAVX3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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