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死後,債務繼承權力,可以不要嗎?

2015-10-08 1:24 pm
兄弟死後留下債務,死者沒有妻小,只剩親兄弟,當親兄弟可以不繼承死者的債務嗎?要是可以,要如何辦理?要是不可以,如何做?死者已往生3年多了,債務要誰還?或不用還?

回答 (1)

2015-10-08 3:28 pm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主張限定繼承之。
參考: 房佑璟律師 顏寧律師
2015-10-08 2:40 pm
民法是有「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兩種制度,來保障繼承人的權益。「限定繼承」是指繼承人只從因繼承所得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債務,如果有不足,繼承人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有剩餘,則歸繼承人。「拋棄繼承」則是指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全部遺產(包括財產及債務)拋棄繼承的權利。當繼承人已清楚知道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財產時,或者繼承人根本不想繼承遺產時,繼承人可以在得為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拋棄繼承的主張,並書面通知因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人的人。

收錄日期: 2021-04-27 2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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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008052430AAIKS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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