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的大姊有意願將房子再十年後過戶給我.條件是每月付3萬給她到過世. 如未達十年.屋主她過世還是願意把房屋過戶給我.請問如何立契約才具有效力? 屬於買賣?贈與?未達十年屋主過世房屋未過戶是否變成遺產問題?屋主無父母及子女有兄弟姊妹.?

2015-10-08 12:12 pm

回答 (2)

2015-10-08 3:30 pm
✔ 最佳答案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為避免糾紛,可考慮以買賣處理之。
參考: 房佑璟律師 顏寧律師
2015-11-26 4:09 am
您好:
您們可以有下列處理方式:
1.代書簽訂買賣契約.約定給付金額方式及正確交屋日.此約據具有民事上的效力
2.房子作信託給你.約定託內容:a每月你約支付30000. b十年後你為信託受益人.房子給你
若作贈與.現在就要過戶給你.恐怕阿姨不會同意
以上2個方式.阿姨過世時房子就不會是遺產了

尚德地政士事務所0933-022-715 郭代書關心您
2015-10-08 2:53 pm
聘請律師辦理契約,一定有法律效力。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26: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008041208AA8UL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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