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員工自有車的修繕費,且其取得發票抬頭為員工個人,這樣進項稅額可扣抵嗎?

2015-10-07 6:35 am
如題~

我在書上看到:營利事業所屬員工,於在職期間因業務需要,使用自有車輛從事營利事業之工作,如經書面約定,車輛之修理費用由營利事業負擔,並取得合法憑證者,得核實列支,其進項稅額亦可扣抵。

此處的合法憑證不管抬頭是公司(三聯)或個人(二聯)皆適用嗎?
因二聯統一發票只有"總計",自行計算所含稅額再扣抵?

回答 (3)

2015-10-07 12:40 pm
✔ 最佳答案
員工所取得因公司業務所產生的支出發票 一定要三聯式並且抬頭及統編一定是公司名稱 否則營業稅是不能扣抵的 如還是有不明白請加line id:wet0124為您進一步做詳細的解答
2015-10-16 3:53 am
營利事業之員工,於在職期間因業務需要,使用自有車輛,公司因與其員工訂立合約,經約定由公司補貼支付之汽油費、修繕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可憑合約及有關原始憑證列報公司之營業費用,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但不包括車輛之牌照稅、燃料使用費、保險費及折舊。特別提醒列報前揭費用時,均應妥善保存憑證、相關資料及按性質列支費用科目,以免遭國稅局剔除而補稅
參考: 禾淐記帳士事務所 04-24969251
2015-10-08 1:22 am
1.您看的法條是[[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部是行營業稅法規定的[[進銷項稅額扣抵的規定]].二種法律規定不同.營所稅可當公司費用列帳.
2.但營業稅法規定可扣抵的進項憑證在[[第33條]].
參考: 台中順豐會計師事務所04-24716856


收錄日期: 2021-04-11 21:17: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006223548AAuf3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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