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母(小媽)在12年前與我父親登記結婚,無宴客,近日先父因胃癌辭事,而她在做6-7後大鬧一場跑了,後才得知她已將我父親現金領光,房子大都過戶到她名下,葬儀社與台大醫院尾款均未付 ~ ! 請問這可告她遺棄罪嗎? ( P.S. 她與我父親間無子 )?

2015-10-06 5:08 am

回答 (3)

2015-10-06 10:00 am
我後母(小媽)在12年前與我父親登記結婚,無宴客→12年前結婚,請問有公開儀式嗎,若無,即便有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都屬無效婚,音我國自國97/05/23之後才改採登記婚;之前都是儀式婚。
近日先父因胃癌辭事,而她在做6-7後大鬧一場跑了,後才得知她已將我父親現金領光,房子大都過戶到她名下,葬儀社與台大醫院尾款均未付 ~ ! →你爸的財產在你爸生前便已被轉走了,所以那些財產不算遺產,非遺產就更不用說特留分的問題。若是他一句是你爸送給他的,就算他們雖無婚姻關係,還是可贈與阿,你爸都過世了,你怎反駁他的說法還有你有何證據他是在未經你爸同意而私下移轉走你爸財產的,若啥證據都沒,你還是拿不回來的。
請問這可告她遺棄罪嗎?→遺棄罪,不會成立的。就算他與你爸之婚姻關係是有效的,那還是有有幾個問題:1.你爸當時有謀生能力嗎?若有,不構成棄罪;若無,你爸至少還有你們這些兒女能奉養,所以還是不夠成遺棄罪,除非當時你們這些兒女都無謀生能力,那再來談遺棄的問題。再者他們婚姻關係是否有效還有疑義,若是無效那就更不用談遺棄的問題了。
2015-10-06 6:04 am
愚見供參…

可以,但是重點是……告她遺棄誰呢??
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2015-10-07 11:28 am
發問人42歲了,還請恭請有效答案
2015-10-06 7:41 am
你父親有沒有立遺囑 ? 你父親的子女及父母(即你的祖父母) 亦應有份繼承你父親的遺產, 怎會後母一人獨吞 ?

收錄日期: 2021-05-03 0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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