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債權人(有拿債券憑證),去找債務人要求她(清還債務),沒想到她賴皮不還,反而拿硬體飲料罐—攻擊我.....至今快4個月過去,她依然避不還錢,我又白白被K???我該如何是好??
回答 (1)
有債權憑證 對方就是名下沒財產
對方只要兩手一攤 板大也對對方沒轍
至於對方攻擊板大 有傷可以驗傷 可以告對方沒有問題
但這與債權的處理 並無關係
跟他講說:你要將債券憑證轉賣給討債集團,到時他們用暴力討債:潑漆 蓋麻袋...跟我無關。就可能會跟你再商量。
至於被K,當時應該驗傷告他傷害。
收錄日期: 2021-04-18 0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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