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先生之前沒跟我結婚時,他的保險都是他小媽幫他保。想把我先生的保險轉移到我這裡。結果他的小媽不肯。她說她有養我先生所保險費她應該得到。現在我小媽也沒有跟我們連絡有事打給她都不接、傳訊也不回。想解除我先生保險。要怎麼做?小媽搬家,也沒給我們知道住哪。小媽是新光人壽的保險員工。?

2015-10-05 7:19 am

回答 (13)

2015-10-05 11:11 am
建議您先了解要保人、受益人以及被保險人分別是誰
因為各自的權益以及契約中的定位不同
而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除了釐清各自的權益問題之外
目前是由誰在負擔【保費的支出】
也會是影響處理方式的因素之一

因此先向您說明各自權益的區別
提供您作參考
一、要保人
  依據【保險法】第一章第一節第三條中有明確定義
  【本法所稱要保人
   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
   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因此要保人在保險法的定義下
  要保人就是向保險公司訂定保險契約的人
  也是負有繳交保費義務的人
  除了保險法的定義之外
  在各家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中
  針對住址變更、條款內容變更或是記載事項的增減時
  只要是與保險公司上有任何保單相關的問題
  保險公司都是以【要保人】為主
  所以保單需要作任何的變更
  不論是解約、減額繳清或是展期定期
  變更住址、變更要保人等
  保險公司都會確認要保人是否同意
  確認同意後才會變更

二、被保險人
  依據【保險法】第一章第一節第四條中有明確定義
  【本法所稱被保險人
   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
   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
   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
  
  因此被保險人在保險法的定義下
  享有賠償請求的權力
  所以一般除了身故保障的受益人
  會與被保險人不同之外
  健康險的受益人都是以被保險人為主
  有些特殊狀況需要變更受益人時
  保險公司也會確認被保險人是否有同意
  確認同意後才會進行變更
  除了保險法的定義之外
  基本上也是保險公司評斷是否符合給付條件的【標的】
  符合條件、保險公司就會給付保險金
  不符合條件、就不會給付
  
三、受益人
  依據【保險法】第一章第一節第五條中有明確定義
  【本法所稱受益人
   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
  
  也就是拿到保險理賠的人
  一般來說「健康險」的受益人就是自己
  其餘的類型可以用約定的方式指定
  不一定會是被保險人
  
依據上述權益的區別
而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後續若有相關問題或是需要投保時
歡迎點我大頭作進一步討論
小媽出錢幫他保,可以不用理那些保單,小媽有可能加害妳先生領理賠金嗎?

妳們自己再安排自己的保險,自己付錢即可

打電話去問 新光人壽 0800-031-115客服
查得到 服務人員 小媽 的辦公室電話
好好商量

規定是『要保人』才能提出改變保單



台名保險經紀人公司
Teresa Liu 提供參考
10.5
2015-10-07 6:22 am
小媽是付費的要保人,得到理賠金是天經地義的事,想要有保障自己再投保新保單契約即可。
https://youtu.be/Pm_frwbwx_Y
2015-10-07 4:11 am
想解除我先生保險。要怎麼做?只有"要保人"才有權解除, 其它人無權過問,即然小媽是保險相關工作,也一定知道,所以可以推定要保人是小媽,至於受益人是誰,則由要保人決定,故可以推定第一受益人是小媽,,即然有相關保險知識,就一定知道相關法律規定所以要解除保險部分就不用在談了,基本上是不可能
2015-10-05 1:07 pm
如果錢都是對方出的 那當然這錢就應該歸對方 還有保險公司都是以要保人為主 被保險人比較沒權利

台南隆昌當鋪義哥部落格 http://blog.yam.com/pop0925957657/article/68547004 (FB)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1837202420 奇摩即時通 [email protected] SKY([email protected]) 電話06-2656584 有問題隨時歡迎來電詢問 義哥會的都可以教你 不會的就......
2015-10-05 10:29 am
1‧先了解有甚麼保單(應該是新光人壽)
2‧了解要保人是誰?
3‧如果要保人是老公,老公就有權換受益人。
4‧親到小媽服務單位洽談。
2016-01-21 5:17 am
國人平均壽命越來越長,擔心的不是走的太早,而是活的太久的醫療費用問題

根據衛生署健保局公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

國人所繳健保費每100元就有27元是幫助重大傷病患者的就醫需要

癌症一直都蟬聯國人的十大死因第一位

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價格非常的昂貴

一旦進行治療,藥費動輒數十萬或者上百萬不止

當明知道有藥可用來治療,卻不符合健保給付的標準

就陷入了該不該救的兩難之中…

提早為自己做準備,可以避免突然發生時的手足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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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8 12:14 am
盧韋豪Daniel
亞洲大學國際企業、財金法律
中興大學行銷碩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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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1:20 pm
妳及先生都沒資格處理那張保單喔 因為保費不是你們繳 要保人也不是你們 所以就算告上法院還是不影響你們小媽的權益喔
還有 建議先把保險的原理看清楚再來爭取 不然就算妳在那喊著要取消也是沒用的 因為不管取不取消你們都拿不到錢 更別說是你們根本沒資格取消那份保險了
2015-10-07 2:48 am
自從失戀後,看到路上成雙成對,就格外放閃,嘴巴瀟灑說只是少一個人來愛,但不可否認還是希望可以多多認識新的朋友,
往認真爬文3個月以上,終於找到隱藏在網路中,傳說中的李姐,
在今年3月初就預約來找,果然是口碑相傳,不做廣告的,我排第3次就遇到雙方非常有感覺的,目前是暫停排約,
李姐那邊可以暫停排約1次,會員時間可以展延拉長時間,也在這段時間可以觀察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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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1 2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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