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選舉競選經費動輒幾千萬.立委4年任期薪水有幾千萬或億嗎?為何有些人甘願冒落ˋ選負債千萬去選?

2015-10-05 3:22 am

回答 (9)

2015-10-05 3:54 am
立委選舉競選經費動輒幾千萬?<--應該沒這麼多吧~

有很多有知名的立委,一不打廣告,頂多在路口揮揮手~
或上上政論節目~所以競選經費沒花太多~
您所謂動輒幾千萬?應該是中南部的立委~
為何花這麼多錢..我就不言明了!
至於怎麼賺回來<--個人覺得是靠關說唄~
以前我就有聽過,幫人關說替代役或科技役(免抽籤)
一次要價50萬~或關說清潔隊員工,一次三十萬
(p.s 再次強調我只是隨便聽人講,沒有任何實證)
當然這都是小錢...
立委最賺..當然就是靠立法來圖利財團~這種回扣才會多...



再者,立委選舉多數為政黨派出,所以會有政黨補助款~
且每位立委選舉,就算選輸,也會依得票率,回饋補助金~
我記得一票好像30元吧!

所以出來選立委,也不至於會傾家盪產~
且很多立委,為得不是錢而出來選立委....
他們在還沒當立委前,很多家裡就很有錢,
或在職場已經有一定地位了~
所以他們選立委是抱著為國/為民 服務的心來工作了!!



p.s1 台灣很多政治人物不能用薪水來衡量工作..
舉例,台灣很多財政部長.警官,離職或退休..他們去私人企業
的薪水都遠高於在公家機關~
當然以咱12A總裁彭淮南,我相信,他一離職,台灣各大企業都會邀他去工作..
而薪水絕對是他任公職的好幾倍!
所以這些人和立委一樣,很多人,不是為錢工作..而是為理想.為國家為人民而工作!

p.s 2 個人覺得柯文哲當醫生領的錢,覺得比當市長領得多
2015-10-05 7:31 am
最進幾年,網路非常發達,文宣與拉票的方式已經起了很大的變化,

選立委的經費已經可以大幅降低了!

現在只要立委候選人或政黨的形象良好,"募款"都能達到一定的金額,

選後再領取選票補助款來彌補,一般的情況下,差額不會很大甚至還會有剩下!

倒是中國國民黨候選人,

民眾普遍不相信他們沒有"黨產"補助 及大額(未申報的)"政治獻金",

(甚至民眾還懷疑他們有可能利用黨產來"買票"!)

他們的"募款"的確有一些難度!

他們如果"落選",的確有可能負債累累!
2015-10-06 5:17 am
立委選舉未開票前誰都無法預測能否當選,就是能當選也要以得票數高低來自傲。當選了就不會破產,沒當選就會破產。
你看余天、葉啟田敢再出來競選嗎?若當選了大小官員都怕他,他有生殺大權,還有預算通過與刪減權力。
總統都怕。
任何違規案,只要立委出面都會大事化小事,小事化沒事,否則總預算等著瞧。
你看立法院常打得頭破血流,爭的就是該案的通過與不通過,為求通過,沒紅包能順利過關嗎?而立委有人是見錢眼開,有人卻不為所動。
而且立委收入是自己審,他們會虧待自己嗎?
總之立委權力無限大,只要領公款的地方都受其管轄。
2015-10-05 4:33 am
有的是本來有錢為追求理想而選
有的是本來沒錢為追求理想而選
有的是本來有錢為追求延續擴大的利益而選
有的是本來沒錢為追求翻身擴大的利益而選
有的是本來黑道為追求漂白的利益而選
https://youtu.be/jbnQcC7G370
https://youtu.be/Is9Lq1xKjBI
2015-10-05 4:06 am
君不知政治、權力是會有廷後利益嗎?
2015-10-06 7:35 am
笨小孩~!!!
殺頭生意有人做~!!!
賠錢生意可沒人幹~!!!
各項事務委員會、各種利害關係、各類關說.請託、………等等諸如此類。
2015-10-05 7:02 pm
有一些人講得太官冕堂皇了.世上有脽會甘冒落選.負債去選立委[[為民服務]]的.?????
我告訴你.只要一當上[[立委]].就不會有負債了.因為一上任就會
2015-10-05 2:59 pm
盼盼版主的確是一個很單純的孩子。

Q:立委選舉競選經費動輒幾千萬.立委4年任期薪水有幾千萬或億嗎?為何有些人甘願冒落ˋ選負債千萬去選?

A:真理在這裡。

一、依照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可以收受政治獻金的對象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其中政黨指依人民團體法第45條規定備案成立的團體。政治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經許可設立的政治團體。擬參選人指於政治獻金法第11條規定的期間內,已依法完成登記或有意登記參選公職的人員。

二、依照政治獻金法第15條及第16條規定,營利事業每年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的捐贈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300萬元;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600萬元。對同一擬參選人,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200萬元。

三、依照政治獻金法第15條及第16條規定,人民團體每年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的捐贈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200萬元;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400萬元。對同一擬參選人,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結論:
假設有一個立法委員侯選人自己拿5000萬元出來當競選經費,錢撒下去後真的當選了立法委員。在他(她)就職以後,他(她)就可以用他(她)立法委員的身份收取來自各方各界的「政治獻金」,只要有50個「營利事業」機構單位每個捐獻100萬元給這位立法委員就好,那麼這位立法委員當初自己拿出來的那5000萬元的成本就回收了。還是有50個「人民團體」機構單位每個捐獻100萬元給這位立法委員就好,那麼這位立法委員當初自己拿出來的那5000萬元的成本也就回收了。

再加上這位立法委員4年的「薪俸」,不管再怎麼樣開銷,他(她)的個人財產都「不會」變成負數。

當民意代表是絕對不會虧錢的。除非他(她)好公義、愛行善,把自己的「積蓄」都拿出來做功德、做公益將自己「掏空」才有可能變窮。或是自己亂投資、愛亂搞男女關係,錢才有可能被「吸光光」。

不知道「盼盼」有沒有聽過:立法院中鋼幫、聯電幫、台塑幫等號稱呢?
知道我在說什麼了嗎?

國家的《政治獻金法》讓每個「民意代表」都變成「肥貓」了。這個連《陽光法案》都擋不了的。法律有很多漏洞可以鑽呀鑽。

因此,每個人就算擠破頭都想選。

我是不想選啦,沒興趣。

各位「夾去配」。
2015-10-05 1:35 pm
選舉有幾個人越選越窮的呢?幾乎都是越選越富有的,當立委如果只靠薪水,選舉只花自己的錢,鐵定要窮死。
額外的相關收入才是主要的。

收錄日期: 2021-04-27 2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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