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ktv唱歌,手機沒電跟服務員藉插座充電,當天因在等先生及小孩的電話,所以請對方找主管來,對方表示她就是主管,因說要請人付帳,才同意借充電10分。但電力很快不足,請對方讓我再充10分鐘,對方不肯,當下情緒相當激動及不悅,有口及動手揮打對方,連來前來阻止的員工也遭波及。?

2015-10-03 6:08 pm
事後,對方去驗傷並提出傷害告訴,去警察局做筆錄後隨即去對方上班地方表示要和解並道歉,對方堅持不見面,請人轉達至調解委員會再說。連續每天打到ktv有心想跟對方當面道歉跟和解,但對方態度堅持非要走法律程序。請問這情形法官判決的傷害罪會很重嗎?對方說我有罵她髒話但我不記得,當下因氣憤,忘了說了什麼,若對方堅持不和解,請問判刑結果會如何?流程是怎樣?未開庭傳喚前,我方可否主動申請調節委員會做調節呢?申請程序又是如何?近期因工作家庭小孩等許多問題及壓力累積,當晚又加上在等家人電話,手機沒電,要求幾次後對方態度堅定拒絕,情緒累積到極點,一時失控,事後確實很後悔。總之動手確實不對,真心想道歉,希望能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現在每天要煩惱這件事,真的快承受不住,很煩悶,希望能尋求協助及幫忙,感激不盡,謝謝。

回答 (2)

2015-10-04 8:28 am
✔ 最佳答案
通常刑事告發分自訴(直接向法院提出)與告訴(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 如是後者還會經檢察官調你至偵查庭確認是否有犯罪事實, 如無會簽結或不起訴處分, 如有再送法院刑事庭. 依你的敘述應是微罪, 通常檢察官會先要求雙方調解, 調解不成再繼續偵辦. 如罪名成立也不用太擔心. 微罪只判易科罰金, 或緩刑或賠償 - -. 除了這些通常不會被關的.
參考: 本人經驗
2015-10-04 6:18 am
http://www.life1995.org.tw/
生命線也有法律服務,找志工聊聊吧!
https://youtu.be/T59n5aPHenk

收錄日期: 2021-04-30 20:08: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1003100850AAgQV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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