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務署在鄉郊小山路上,挖掘七,八呎深坑,是準備鋪設污水管道,
而該段路面上只用幾块纖維板及木板覆蓋,亦冇任何照明,或危險警告提示.
有一天,某村民途經時,因天色昏暗,小路上來往亦有其他路人,村民便踏上纖維板上路面而過,結果因板块覆蓋不穩,村民連人帶板一同掉進深坑裡,由其他路人報警救援.村民受傷,被一同跌下的纖維板壓傷腳踝,及多處擦傷,雖冇骨折,但因此而引至失眠,及心理恐懼,而精神科醫生判斷為創傷後遺症,
請問該村民應如何追討?而索償金額應如何計算?
收錄日期: 2021-04-18 0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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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930170504AAx6O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