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入了老人院,媽媽及其遺下患精神病長子由幼子照顧.而另一兒子以結了婚要照顧子女為理由很少關心媽媽和哥哥.這是合情合理嗎?為什麼?
回答 (1)
我個人認為是合情但不合理。
孩子大了,將可能成家生小孩
顧自己的孩子是正常的,那有沒有想過生自己的父母呢?
你有聽過一段話吧....
「孩子再大,他在我眼裡,也只是個孩子。」
這句說出父母的感嘆跟親情
但你說得這樣的情況還真的真的一直一直發生
我之前曾在養老院工作過,也因為養老院每個月要付錢= =
所以長輩的家人來的時候是來看長輩還是付錢就不知道了......
不能說晚輩不孝順,或許他是真的因為有工作有家庭所以才很少關心長輩
但如果是用「理由」打發,那就真的很不好了....
畢竟一通電話,甚至1、2個月去看看長輩,他們都會很開心.
以前上學覺得父母一直接送我,甚至一直跟我到哪,然後問我要幹嘛就很煩
我長大了父母老了,行動變得比較不好,想跟我到外地都變得不方便
現在路上看到父母接送小孩,彼此一起吃冰淇淋一起手牽手走路就覺得眼眶紅
所以我覺得每個年齡層都會有不同的感受
在乎的東西都沒變,只是被排到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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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盡義務則有構成刑法第295條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被處以刑法第294條第1項規定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二分之一。因此,法務部表示,會就相關規定做出修正,納入減輕或免除子女對不肖父母扶養義務條款,若是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棄養、家暴或者性侵,成年後應負扶養義務時即可適用。
收錄日期: 2021-04-20 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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