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這樣損失的財務,只要能證明真被騙,能否由政府跟全民先代墊,等警察將犯人找出來之後再讓錢充公就行了.
更新2:
我看俞小凡被詐騙四千萬台幣,警方雖然逮捕犯人,但是錢全被分光了,洗進上百個人頭帳戶,所以一毛都追不回,這樣俞小凡也不能申請國賠嗎,先由國家賠償,再等警方將這些贓款追回來之後,再送交國庫就好了啊.這樣也可以有效增加警察的辦案效率.跟國家的辦案效率.
更新3:
我之前也被詐騙一萬七千四百五十塊錢,毫無意外,警方完全沒破案,只說對方的ip位址在大陸,所以不在台灣的司法範圍之內,不能破案,也說國外網站只有包括殺人,跟擄人勒贖在內的六種重大刑案才能查,因為詐騙不是重大刑案,所以不能查,所以我想我被詐騙的錢,能不能申請國賠.我有證據證明喔.
更新4:
我之前也看新聞,警方七年之後才逮捕詐騙的犯人,好像七百萬,已經全花完了.
更新5:
COOPER.會有小偷跟騙子大街上行騙行搶,不就是台灣治安不好,警察沒有將這些人關進監獄才有機會害人呀,而且報警知後,警察沒能將犯人逮捕,那也是公務人員沒有盡好職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