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上的觸法相關問題?

2015-09-18 9:28 am
想請問一下,以下的行為能不能提告?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將其臉書貼文(包括乙方姓名 + 大頭貼)截圖貼至自己的臉書塗鴉牆(設定公開)

並公開侮辱,內文字眼包含***、垃圾話、宅男/女 等等,並在內文直接公布乙方曾就讀的校名跟縣市,也在底下留言暗示跟乙方住同縣市的人,乙方所居住的鄉鎮

然後
底下其他留言者
留言內容字眼包括 醜人多作怪 **,並跟甲方一起稱呼乙方為"牠"

這樣可以反截圖提告嗎?
更新1:

主要的事主雙方都已滿20歲了 底下留言的幾個有幾個也已經是成年人了 那如果甲方又把乙方的另一篇文章截圖 但這次沒有截到照片跟姓名,卻貼在自己新一篇羞辱乙方的文章留言內呢? 這樣也算嗎?

回答 (3)

2015-09-18 5:29 pm
✔ 最佳答案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知道被告之年籍資料,可提出刑事告訴,若不知道,就比較麻煩了,由於妨害名譽非重罪,臉書公司不會同意調閱IP資料。
參考: 房佑璟律師
2015-09-19 2:22 am
答案只有兩個字 可以

問題是甲乙雙方年齡 並不清楚 會有一些法條的適用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21 15:39: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918012820AAgtb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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