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政府的優惠補貼房屋貸款,條款中有,家庭成員個別持有面積未達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不設於內,視為無自有住宅....請問這條款的立法精神為何 ? 為何是40平方公尺?為何戶籍不能設於內 ? 謝謝。?

2015-09-17 11:03 am

回答 (1)

2015-09-17 4: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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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5-04 01: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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