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前男友分開,不告而別,東西搬走,但他說我偷拿他的手錶,說要告我,竊盜,如果他告我要舉證,證明我拿他得手錶?

2015-09-17 8:26 am

回答 (2)

2015-09-17 8:38 am
https://youtu.be/m5Y75yGNs5o
沒辦法舉證是無法證明妳拿他的手錶...要舉證的是他...他沒辦法舉證妳無罪!
2015-09-17 9:00 am
重點應是:實際上妳到底有沒有偷手錶?沒有做這件事再在此發問較適宜。
若有做而強辯沒有,當心碰到鬼。(告妳還算是幸運,上社會新聞就不好了)

收錄日期: 2021-04-18 00:15: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917002613AAwhq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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