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痛發燒藥吃下去約2-5分反胃吐出來,可以再吃一次嗎?

2015-09-09 4:57 pm

回答 (1)

2015-09-11 7:42 am
你問 : 止痛發燒藥吃下去約2-5分反胃吐出來,可以再吃一次嗎?

我答 : 我見你問題已放了好幾天還沒有人回答,所以就揀選此題。

簡單來說.. 如你跟足以下安全服用指引,你是可以再吃一次的。

如你是成人.. 24 小時內服用不超過 8 粒,
服用時請勿再服用其他含有 Acetaminophen / Paracetamol 的藥物,
基本上就沒危險性。

食物在嘴中咀嚼時,就已藉著唾液開始消化。與唾液混合的食物經過
長二十公分的食道抵達胃部,只需費時三至七秒鐘。
唾液含有澱粉酶,溶化澱粉的力量很強。

一般止痛及退熱藥.. 服用方法:

成人:每日三至四次,每次一至二片,或遵照醫生指示服用。
請勿在 24 小時內服用多於 8 片。

12歲以下兒童須按醫生指示服用。

服用時請勿再服用其他含有 Acetaminophen / Paracetamol 的藥物。
不可服用多於指定份量。

我經常留意到有關新聞,
有很多人吃了過量〝止痛及退熱藥〞後都會危及生命的。

現在市售的止痛成藥可以說是唾手可得,稍不注意容易有使用過量的
風險。過量的止痛藥可能引起肝臟損傷、胃出血和腎臟病等。

但我較有疑問的是.. 你為何會〝反胃吐出來〞?

你可留意以下幾點 :

藥物儲存方法是否出現問題、會否與其他藥物或食物相沖、
並留意藥物有效期限,不應服用。

如服藥後不適,又或懷疑藥物副作用,必須立即見醫生。

只可以清水配止痛藥服用,如以酒、果汁等其他飲品同服,
則有礙藥物溶解及影響藥效。

購買藥物時,必須留意標籤指引。
現時坊間推出不少特效配方止痛藥,每粒止痛藥的 Paracetamol 藥量
或已超過一般認知的五百毫克,使用時須跟足指引服用。

不宜直接服用藥效較高的「特效」品種,以免攝取過量。

應以「少用量、短用時」的大原則服用止痛藥。

不少組合藥都含有 Acetaminophen / Paracetamol,
如傷風感冒藥、鼻敏感藥、咳嗽藥、經痛藥等,
應避免同時服用兩種或以上,服藥前應先看清楚成分。

如痛楚已消,便不應繼續服用,以減低對身體的影響。

止痛成藥服用過量的症狀以下所列是服用過量止痛成藥出現的癥候
或症狀,但是並非服用過量的止痛成藥後就會馬上出現這些症狀,
所以如果你認為你已經使用過量,應立即就醫。

✽噁心或嘔吐
✽喉嚨或胃有灼燒感
✽胃痛
✽發燒
✽頭昏
✽眼球的快速轉動
✽疲倦
✽出血或瘀血
✽眼睛或皮膚發黃
✽茫然感

收錄日期: 2021-04-11 21:11: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909085739AAPDYkE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