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沒說恐龍的化石如何證明進化論。
創1:24 上帝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
25 於是上帝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上帝看著是好的。
有人發問﹕既然進化論是假的, 那麼生命的起源一定是上帝創造的了。可是聖經說﹕亞當夏娃離開現今只有六千年。這麼短的時間可能嗎﹖其實聖經是有根有據,最為客觀, 最有權威性的﹗我們可以舉幾件事實來說明生命起源為期不遠﹕
A﹕大家知道樹木每年長一圈年輪,有的樹木非常長壽,但通常樹木年輪均未超過4500圈,這跟聖經洪水年代相符合。要是生命起源非常之早,那麼從古至今,應該每個時代到處都會出現有幾千年的大樹了,實際從未 有此發現,連原始森林中也沒有這類大樹遺跡或化石。
唯一例外的是是在美國加州的 “馬土撒拉Methuselah ”這大樹,到2006年的已有 4,768歲,被記入堅尼士世界紀錄( Guinness World Records)。這是大洪水前留下的.大洪水後仍有樹木存留,包括橄欖樹(創8:11)。當時花草樹木等植物雖被淹沒,但植物果實種子俱在,故能保存到後世。但洪水前的大樹能保留到如今的就成稀世之珍了。
B: 江河流入海洋的出海口的三角洲的沉積岩,也是測定年代的可靠依據。原來懸浮在淡水中的微粒一遇到海水就沉澱,夏天顏色深,冬天顏色淡,每年積一層, 地質學稱它為紋泥(laminated clay; varve clay)。而各地三角洲的紋泥層數都只有四千來層,正好跟聖經記載洪水時代地形大改變的年代又相符合。
C﹕地球是個大磁場,科學家經多年研究,發現地球磁場與生命之存在有密切關連,連細胞的有絲分裂也必在磁場中進行,這是上帝設計好的.然而磁場強度正在逐年減弱,每隔1400年要減弱一半,如果追溯到六千年前,那時的磁場強度最適合于生物的生存。如果再向前追溯到離開現在一萬年前,磁場強度實在太強, 將使生物無法生存。由此可見一萬年前地球上不可能存在生命。
D﹕所謂恐龍是二億年前的神話,根本站不住腳。近年來有科學家在美國德州Texas等地進行大規模的化石發掘,在同一地點發掘到恐龍、三葉蟲、人的手指、五十七個人的腳印、鐵錘等。恐龍化石又常跟飛鳥、魚及大批昆蟲化石在一處發現,說明恐龍跟它們都是同時代.。
為此應該冷靜地好好思考這些問題。理性地面對事實,一定要站在正確的立場來觀察問題。立場站錯, 會把假話當真理,把真理當假話。
聖經說﹕ “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 箴言9:10 ) 有道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