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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原參考物價指數等數據,規劃增加家事類勞工薪資新臺幣1,000元至1萬6,840元,但印尼、菲律賓等來源國為維護該國勞工權益,堅持應以基本工資新臺幣2萬8元扣除膳宿費用2,500元的1萬7,500元做為家事類勞工薪資。
(二)在勞動部與各來源國對於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的調整各有歧見的情形下,勞動部自今(104)年6月就不斷的與各來源國溝通協調,並於今年8月28日邀集印、菲、泰、越召開五邊會議,達成外籍家事類勞工薪資自今年9月1日起調整至新臺幣1萬7,000元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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