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新北地檢署以他字案約談,問沒有十分鐘結果被起訴牙保贓物罪,開庭時問我有無幇另一被告銷贓我堅決否認,案子移送新北地院開庭只問我認不認罪,我不認,後來舉手要發言時,就叫我下次開庭再説,前後不到三分,傳票又來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2015-09-02 8:24 am

回答 (2)

2015-09-04 1:54 am
到庭說明就好

就看檢方的證據為何

起訴也未必代表有罪

但板大是否有做 自己心知肚明

若沒做 又何必怕
2015-09-02 4:30 pm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2015-09-02 9:44 am
大大你好 就你的情況 應該先查明檢方到底握有什麼證據 再決定如何應對

現在的情勢明顯就是對你很不利了 建議你還是趕緊跟專業律師請教該如何補救才是正確

以下推薦你一個可以免費跟律師諮詢的網頁

http://www.i-lawshop.com/

你直接問他們會更清楚 他們也一定有辦法幫你的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36: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902002420AAeu0BQ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