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被前男友強暴,而且對方是職業軍人 !?

2015-09-02 7:06 am
如題,
女友年紀較我小,
還在就讀大學中。

我們也算蠻常出外地旅遊,
過夜了很多次,
我非常珍惜他,
交往半年多了,沒有發生過關係。

上個月,
那位職業軍人,
約我女友出去吃晚餐,
飯後女友就被騙去汽車旅館 ( 而且自已沒汽車沒機車,還是騎我女友的模託車 ) ,
也許女友以為,不會發生什麼事情,
因為和我出去過夜過很多次。
可怕的事情也就發生了 .....
甚至連防護措施也沒有。

我很清楚,
那傢伙就是要讓我離開他,
要讓我痛苦,
我承認,讓我痛苦這點,
他非常的成功,
我也真的幾乎痛苦到,
這段感情堅持不下去了。
但我真的很愛我女友,
因為太愛了,所以我要堅持這段感情,
但也因為太愛了,我每次回想,
都非常的痛,也非常的恨,非常的不甘心。

我知道可能會有人建議我,
把這件事放下,
好好的走下去,
但我真的很不甘心,
那垃圾的姓名、電話,甚至住家地址,我都有,
我真的好想上網公佈,
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這傢伙是這麼噁心的一個人。

也可能會有人問我,
為何女友會這麼容易被約出去,怎麼會給人家這種機會,
請不要在意這個問題了,
反正就是被騙了。

想請問,
如果是發生在自已身上,
或是自已好朋友身上,
你們會怎麼做呢 ?
有沒有法律途徑可以尋,
又想請問,
如果找到證據,
那垃圾會得到的刑責,會是什麼 ?

拜託剛好路過這個頁面的各位,
給我一點點的意件了 !!

萬分感謝

回答 (26)

2015-09-02 8:30 am
你是未能原諒你女友還是她前男友 ? 你知道她是被騙, 而這種事情發生在她身上, 她更需要你的支持和諒解。你要堅持這段感情是真的愛她還是不憤前男友想拆散你們 ? 這件事受到最大傷害是你女友, 將這件事上網公佈, 受到更大傷會是對你女友還是她前男友 ?

明知對方要令你痛苦, 為何如對方所願 ? 事惰已經發生是不可改變, 現在只可改變你的想法才可跟你心爰的人一起幸福地生活下去。 要是有足夠証據早已將他繩之以法, 繼續糾纏只會令傷口更深; 持續這個想法對你有幫肋嗎 ?
2015-09-04 10:34 am
https://youtu.be/oZLXa_pVMKM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4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
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37條1項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強暴犯應該在追訴期限提出告訴讓他得到懲罰,不告他在網路散播小心可能反被提公然侮辱罪或者誹謗罪。
2015-09-02 1:24 pm
你的女友好歹是個大學生,隨便和男生上旅館,難道不知道要做什麼嗎?
你傷心、生氣、不甘心,女友和你一樣的心情嗎?她對這件事的態度是什麼?對你又是怎樣的態度?提告她願意嗎?和前男友斷絕來往她願意嗎?這才是你要深入了解的。
2015-09-02 12:28 pm
如果提告 這是屬於性侵案件 對方不只要受刑法審判 因是職業軍人也會受軍法審判 其罪行是加重.
重點在於 女友能勇敢站出來ㄇ?這在女方心裡會造成莫大陰影 很不容易走出來 更別說勇敢提告.身為男友的你
此時不該糾結於女友受騙 而是給女友信心 讓她勇敢站出來 向警察報案 讓前男友繩之以法.
你要知道 女友遭遇這樣ㄉ事情 已經是很大的傷害 如果你不替她勇敢 那我真懷疑 你真ㄉ愛過她ㄇ?
所以你悶心自問 你真ㄉ愛她ㄇ? 你甘願她承受這樣ㄉ傷害ㄇ?你真能讓前男友逍遙法外ㄇ?
好好想想ㄅ
2015-09-02 7:48 am
你的女友就是證據。唯有她可以去報警尋求刑法上的公義。

反觀你一面說愛你的女友,卻認為那個人的作為是要讓你痛苦(你不是憐惜你女友的痛苦),難度你跟他是認識的"情敵"?你的描述中女主角幾乎好像不是當事人,但在這問題上最重要的不你的意見,而是她在這次經歷的感受和結論是甚麼。她的答案才是你需要徵求的。
2015-09-03 4:35 am
1.你愛的是女友還是她那塊處女膜,先想清楚,避免以後吵架拿出來說嘴,日子還很久遠。
2.保留證據去醫院驗傷,並報警,調汽車旅館監視器畫面保存好。
2015-09-07 7:21 am
先確定妳女友是被迫的 (若是自願的話 你就該跟她分手了)
寫檢舉函 (人、事、時、地、物 交代清楚)
影印數十份
寄給各大新聞媒體、總統、國防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
(信末註明已分別寄送單位)
他絕對會比你還痛苦
去告他,職業軍人會很怕被告
2015-09-03 10:53 am
別再傻傻地愛他吧
2015-09-03 9:14 am
女生本身有想要告他嗎?
如果女生告前男友,你就會既往不咎接受女友嗎?

收錄日期: 2021-04-11 21:11: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901230629AA1Ii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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