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房東,最近大樓主委要像我追討10年前,我租房客的管理費(兩個月),10年期間我們也不時會有交集,但都未提起此事,且當年房客在搬遷時主委他們也都知道,卻無向他追討,10年後的今天,我突然接到電話,要我付這兩個月的管理費,我不願意,so,他說要提起訴訟,請問我該如何做?

2015-08-27 10:20 am

回答 (1)

2015-08-27 12:01 pm
✔ 最佳答案
樓主 請安心 不會有事的 讓他去告

一來管委會顯有怠忽職守 或容涉嫌有背信行為 再者已逾催討時效 無權追討 債權是事實 但您有合法之抗辯權

財經學院 法律系

祝福您 掌聲響起 溫馨祝福 美夢成真 十全十美
2015-08-27 10:21 pm
大樓主委可能忘記他是大樓主委,現在才回神自己是大樓主委。

收錄日期: 2021-04-18 00:05: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827022027AA84L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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