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被佢老細告佢偷左公司5萬蚊,下個月上庭,但佢話果5萬蚊係公司以bonus既形式比佢既,佢仲有埋收據証明,但cid話叫佢唔好攞出黎,因為佢係公司做會計,收據上的公司印可以係佢自己印上去既,但佢除左依樣就冇其他野証明清白,請問各位ching佢應唔應該攞出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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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有冇老闆簽名,佢公司有冇出過 email 或 memo 話發放花紅。
收錄日期: 2021-04-27 1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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