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何武奪財》(折獄龜鑑 / 卷八)的語譯

2015-08-05 7:00 am
急求《何武奪財》的語譯及主旨 !!!
原文:
前漢時,沛縣有富家翁,貲二千萬。一男才數歲,失母,別無親屬;一女不賢。翁病困,思念恐其爭財,兒必不全,遂呼族人為遺書,悉以財屬女,但余一劍,雲兒年十五付之。後亦不與。兒詣郡訴,太守何武因錄女及婿,省其手書,顧謂掾史曰:“女既強梁,婿復貪鄙。畏賊害其兒,又計小兒正得此財不能全護,故且付女與婿,實寄之耳。夫劍,所以決斷。限年十五,智力足以自居。度此女婿不還其劍,當聞州縣,或能證察,得以伸理。此凡庸何思慮深遠如是哉!”悉奪其財與兒?曰:“弊女惡婿溫飽十年,亦已幸矣。”聞者嘆服。

回答 (2)

2015-08-06 7:21 am
Google 一下 , 你便會發覺坊間的語譯一大堆, 何解還要問? 而且, 那些譯文不一定對. 比方上面答案的譯文中講的條靓仔被趕出門, 那在原文中是找不到的, 可見不能盡信, 發問者應自行想法翻譯, 才是正路.

至於主旨, 就得明白 [歷史是戰勝者寫的]的真理. 那 [折獄龜鑑],是班貪官對自己的政績的筆錄, 試問誰個狗官, 會寫出真相, 話自己欺騙無知小兒, 奪其家産? 當然係寫到自己洞悉天機, 英明神武了.

試想 如果 女不賢的話, 父會把遺産給她? 不覺得太荒謬嗎?
十五歲給劍, 那就得明白其為一種儀式性的做法. 又怎可能杜撰為奪産暗示?
講到 劍的歷史. 戰國後期, 才有鐵劍, 之前, 只有銅劍. 到漢朝, 太平盛世, 那變了貴家子弟身上時髦裝飾, 以及成年象徵.十五歲傳劍, 合情合理.
所以史記淮陰侯列傳(即韓信)便有 他少時因配劍上街, 太過耀眼而被人圍鬥, 弄得要捐褲浪才可以安全回家的故事.
很可能他(即那個一男)姐認為他配劍上街危險, 怕他如韓信般被人找麻煩, 所以想他再長大點才給他. 殊不知這不識死的儍仔, 走去報官, 便造就了這貪官發大財的機會了.

回到問題的答案,本文主旨, 自然是: 對 狗官 歌功頌德,讓死蠢的愚民,世世代代, 永為奴隸了.
2015-08-06 5:17 am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3081804765有啦!

整段譯文(經整理):

西漢末年沛郡有一個富翁,臨終時因為兒子太小,除了女兒和女婿再沒有親近的人可以託付,但是覺得女兒和女婿不善,如果託付他們照顧弟弟,難免他們不貪財害命,富翁左思右想,最後請來全族人,當著眾人的面立下遺囑說:全部財產交給女兒和女婿,只有一把劍託付女兒和女婿保管,等到兒子十五歲時交給他。

富翁死後,女兒和女婿佔有了富翁的財產,很快就將弟弟趕出了家門。過了十年,何武到沛郡出任太守。這時弟弟已經長到十五歲了,按照遺囑向姐姐和姐夫要劍,姐姐和姐夫貪心不給,弟弟不甘心,於是寫了狀詞,告到了郡衙。

何武接了狀詞,又將富翁女兒和女婿傳來,詢問了一番後,拿著富翁的遺囑反覆細讀,忽然省悟,對眾人說:「這個人深思遠慮,不是常人能及的,你們知道他的意思嗎:大概因為女兒和女婿貪婪強梁,富翁害怕自己死後他們會害死自己的兒子霸佔家產,又想兒年太小,就是將財產給他,他也不能保管,於是交給女兒和女婿,其實是寄存在他們那兒的;又將劍留給兒子,等到兒子十五歲了,已經成年,料定那時女兒和女婿一定不肯還劍,最終告到官府,希望官府神明,用這劍來代他裁決。」於是說:「根據你們父親的苦心,本官將所有財產都判給他的兒子。」富翁女兒和女婿請求重判,何武說:「你們貪心不足,能享受十年的好處,已經很走運了。 」

這件案子轟動當時,大家都說何武判得在情在理。


收錄日期: 2021-04-18 00:03: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804000051KK0006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