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
我昨天有看見妳在〝香港知識+〞發問相同問題,但已移除了。
我有幫妳查閱過〝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所有傳票格式內容,
格式內容是很簡單的,只列案件所犯〝性質類別〞,並沒有詳細說明內容。
但我認為最重要的是.. 人身安全,因我看見有很多案件審判完之後,
原告人 / 其家人.. 都會受到無止境的報復。
故此,如不是太大件事的話,應避免告上法院。
另外,以下是有關〝香港〞的資料 :
告發書及傳票
基本上,被告人是不可能見到或收到告發書的。
告發書其實是執法機關向法院申請向被告人發出傳票的申請書,
所以被告人會收到的,只會是法院的傳票。
p.1 未完
2015-08-03 17:45:59 補充:
為確保被告人收到傳票,法院將會郵遞傳票給予被控人;
如若被控人缺席第一次審訊,裁判官將假設被告人並沒有收到傳票,
並會跟從《裁判官條例》中的第8(2)條條文任命警察或專員親自將傳票
遞交至被告人手中。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9%A6%99%E6%B8%AF%E5%88%91%E4%BA%8B%E8%A8%B4%E8%A8%9F%E7%A8%8B%E5%BA%8F#.E5.91.8A.E7.99.BC.E6.9B.B8.E5.8F.8A.E5.82.B3.E7.A5.A8
p.2 完
2015-08-03 21:04:57 補充:
元!! 意見014 :
妳說 >>> 我是不小心放錯地方
想說不是有生活法律版嗎?
等文章po出後,才發現po在香港知識+了@@ <<<
吓 ~~~ 放錯地方... 咁都得 ?!?!?!
那妳比我更〝可 愛〞得多咯 ~~~
以下是〝香港知識+〞法律版 >>>
知識+ 首頁 > 知識分類 > 政府政治 > 法律
https://hk.knowledge.yahoo.com/dir/dir?sid=102204459
2015-08-03 22:40:02 補充:
元!! 意見017 :
妳說 >>> 我一直找不到法律版
想說知識+是不是有更新什麼的
結果是跑錯地方了
害人家一直找不到「生活法律」的分類xD <<<
哦~原來如此 !
妳的意思是否說..〝香港 & 台灣〞知識+ 為何會用不同字眼代替呀 ?
其實, 好處是容易〝以資識別〞。
例如 :
我在〝香港〞的等級是〝大學級〞即是相等於〝台灣〞的〝研究生〞,
這樣就好容易知道我是從〝香港〞來的。
p.1 未完
2015-08-03 22:41:01 補充:
有一個方法 :
1 > 妳可直接在〝知識+ 首頁〞的〝知識搜尋〞打上〝法律 / 生活法律〞字眼
2 > 就會顯示以往相關問題
3 > 隨意點擊入相關問題 > 分類 < 字眼
嘩~妳要的 > 如何分類 < 答案
即時盡現在〝知識搜尋〞字眼.. 下面一欄了 !
然而,我猜 :
台灣的【生活法律】分類等同於香港的【知識產權】。
知識+ 首頁 > 知識分類 > 政府政治 > 法律 > 知識產權
https://hk.knowledge.yahoo.com/dir/dir?sid=102204463
p.2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