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約2個月前被3個自稱新北市刑大的便衣帶走,說是他的朋友有件案子要他出庭作證,結果先是被帶到警局寫筆錄,然後把手機扣押說是當證物,之後就連人帶手機送到台北地院開庭。
偵訊後法官當庭釋回,然後我朋友要離開前問了法院的人是否可以拿回手機,結果對方很冷漠的問他"法官有說去領回手機嗎?"我朋友說"沒有",然後他就說"既然沒有那你急什麼,等案子結束再說",結果我朋友也不敢多問就只好空手回家。
這個月中我朋友收到法院寄來不起訴函,想說應該就可以去領回手機了,可是當他打電話問法院,法院說根本沒扣留任何東西,要我朋友去市刑大問,結果打去市刑大,卻說沒受理過這案件,要我朋友去問當初做筆錄的警局,然後打電話去海山分局問又被告知警局是不會扣留證物的,要我朋友去問刑大偵辦的人員或是去法院問。結果,電話又打了一輪還是被當皮球互相踢,然後手機到現在還是不知道究竟在哪。
想請問這手機是不是真的拿不回來了,雖然這不是大廠的名貴手機,但因為是我當初送給朋友的禮物,所以朋友一直很自責,可是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我有爬文看了類似的問題,但好像都還沒這樣的狀況,而且我朋友說當初做完筆錄後,根本就沒人給他什麼單子(爬文都有看到好像會給一張紅色單子),只有在手機和其他東西一起要被封裝前要他簽名的查扣物品明細單,然後就封住信封一起到法院去了。
本來我也是勸他拿不回來就算了,可是幫忙打了幾通電話後對方口氣都很不耐煩或很不屑,然後爬文後又發現很多該要有的像是單子之類的我朋友都沒拿到,心裡很不甘願手機就這樣被A了,所以想說來問問是不是能有辦法把手機找回來。
謝謝大家了~
更新1:
先謝謝各位好心的大大的回答! 或許就像瀘大說的,我朋友沒把所有事情和我說明吧,也許是他覺得有些事我這做晚輩的不該知道,也或許是礙於面子等等之類,不過依早期黑衣人的作風,騙我的可能性應該不大吧,而且,他說當初在警局做筆錄結束的時候,員警只是要他簽名及確認查扣品是否和明細表上所列相同,並沒有給他任何單據。 至於Edogawa Conan 大大所說的影音記錄,現在都已經過2個多月了還可以申請調閱嗎? 不起訴處分書是由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寄來的,我朋友雖然沒給我看內容,但很確定真的是如Amy 大大所說由檢察官寄出的,不過內容並沒有提到任何手機的事。
更新2:
當初我朋友在查扣物品明細單有簽名,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算 愛 大所說的造冊? 我有說過,之所以會幫我朋友上來問是因為想說看朋友年紀那麼大了,為了一個小手機這麼難過,所以幫忙再打電話問問,可是卻碰上"鬼打牆"的狀況,而且我也不好意思責怪他當初怎麼沒和員警要簽單副本之類的(或許他也不懂這些吧)。 真的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我會再試試大家的建議。